在2012年,一名名为礒飞京三的男子在日本大阪心斋桥的路上,先后持刀杀死一男一女二名行人。其中男性被害人在事发前是游戏公司NITRO+的首席音乐制作人南野信吾。2日,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礒飞京三(44)无期徒刑。
被告人礒飞京三在一审被判处死刑。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高级法院。高级法院在经过审理后,认为一审事实认定错误,量刑过重,故改判被告人礒飞京三无期徒刑。检察院和被告人都不服二审判决,上诉至了最高法院。最高法院认为二审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,处理适当,故驳回双方上诉,维持原判。
在本案中,被告人礒飞京三认同杀死二人的起诉内容,但称自己犯罪的动机是“遵从听到了扎下去的声音”。故双方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与量刑展开了争论。
一审的大阪地方法院认为,虽然被告人在实施犯罪的时候,由于使用毒品的后遗症产生了幻听,但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有限,应有完全责任能力。故判处被告人礒飞京三死刑。
对于一审判决,二审的大阪高院认为,被告人的凶器是在行凶前购买的。作案的计划性低,不能否定精神问题的影响。考虑到死刑有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的基本原则,故改判被告人礒飞京三无期徒刑。
这次的最高法院认为,这次的案件属于一时冲动实施的犯罪。不能认同被告人具有强烈的无差别杀人的意愿,不能认为被告人严重轻视生命。由于死刑的适用是需要极其慎重,而且判决应有公平性。在综合评价了行凶过程后,认为二审判决并无明显违背正义的内容。故驳回双方上诉,维持原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