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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析】日本漫画《ONE PIECE》到底叫什么名字

发表日期:2016-01-09 18:45 作者: 编辑:BT 来源: 浏览:

       这是个仨月一炒的老话题了,最近翻翻的《漫画行》出版,貌似又把这个话题给顶了出来。那么就跟大家讲讲我所经历过的这些故事。

       日漫标题不用汉字这事儿,造的孽真是罄竹难书……在90年代,《ONEPIECE》这部漫画的盗版译名就很杂:有的随港版,叫《海盗路飞》;有的随台版,叫《海贼王》。(《火影忍者》作品名名很统一,但是人名却有两、三版译法,神烦)后来有一天,台版的代理商大然嘎本儿一下就倒了……其他代理商冲过来分剩饭的时候发现,大然坚持认为作品的版权还在自己手里,译名也属于自己,不许碰。大然认为从“ONEPIECE”到“海贼王”,自己也是进行了创作的,类似的还有从“光之围棋”翻译来的“棋灵王”。

       于是拿得ONEPIECE版权的东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不要你那想一宿的破名了!我也会创作!于是就有了东立版的《航海王》和《棋魂》。

       至于国内,盗版引进时基本都叫海贼王,而正版漫画引进时,最后是遵从了台版的翻译,叫《航海王》了。目前华语圈的译名里,新加坡版还叫《海贼王》,而港版干脆直接改叫《ONEPIECE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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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图1】

       其实,90年代末《海贼王》这个叫法开始流行的时候,我们和现在的很多人一样抵触,因为我们习惯的是《海盗路飞》这个名字。后来更忍不了把Zoro硬拗成索隆(《指环王》里的魔戒之主)这种典型的台式乡土奇葩翻译法(类似台版《哈利波特》中把唐克斯翻译为“东施”)。但是这个译名问题现在看来就是无解的,因为我们在那个年代正版产业极度不发达,并不掌握文化交流前线上最重要的核心权力之一——命名权(因率先翻译和官方翻译而伴生)。所以一直以来我们也只能在尖端词汇上永远拾人牙慧。

       不过,想解决这个问题的话,最好的时机就是现在:随着动漫作品在大陆市场的进一步开发,简体中文翻译已经越来越追求时间上的优势。很多动画最先推出的译本就是简体中文的——这就等于让我们掌握了命名权。最近三联书店引进的一些欧洲大师漫画作品,实际上也在译名问题上确立了基础,功在后世。

       当然各位译者也须切记此权重大,万不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玩儿票。毕竟将来几十亿华人一念起来,发出的可都是你的声音了。要知道一个被翻译成“拽哥马粪”的角色,是绝对会生生扼杀掉华语《哈利波特》同人圈无数种CP可能性的啊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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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图2】

       扯远了,总结一下——

       目前在我国,《ONEPIECE》的官方译名已经统一了:浙美单行本、翻翻动漫《漫画行》、腾讯动漫网络连载的漫画《航海王》,以及搜狐动漫的动画《航海王》。

       PS:《ONEPIECE》的本意,按照尾田荣一郎的说法,是“最不希望人知道的秘密”。(毕竟这家伙当年和武井宏之一起在和月伸宏门下厮混时,可没少立下关于连衣裙的誓言……)

       P.P.S.

       附上一篇11年前的新闻,大家可以了解到当时改名前后的血雨腥风。

       【棋靈、海賊、遊戲王漫畫被改名?】

       記者陳宛茜/台北報導

       翻譯人名是否受著作權保障?日前鬧出改名、換出版社風波的知名日本「三王」漫畫,上周三已由「新東家」東立出版社推出最新連載進度。然而「舊東家」大然出版社除了堅持仍握有版權外,也宣稱對書中的人名翻譯享有著作權保障,目前正與律師研議,準備告上法庭。這場官司倘若開打,將為台灣的著作權帶來新的話題。

       四月底,日本集英社高層來台,宣布將「三王」漫畫的台灣版權從大然出版社的手中收回,轉給東立出版社。然而將「三王」引進台灣的大然,除了堅持雙方訂立的契約還未到期,更認為「三王」的招牌是在他們手中擦亮,就連書名、人名都有他們翻譯的心血在內,理應受著作權保護。比方「棋靈王」的日文原名意為「小光的圍棋」,「棋靈王」是他們依台灣民情而譯成,含有「創作」的成份在內。

       「三王」在大然「Top」雜誌上的名字是「棋靈王」、「海賊王」、「遊戲王」,到了東立「寶島少年」雜誌卻變成了「棋魂」、「航海王」,只有「遊戲王」照舊。雖然東立表示改名是為了「重新出發」,然而從日文直譯的「遊戲王」卻可保住老招牌來看,東立此舉應有自保之意。但在人名方面,或許是怕讀者混淆,東立統統沿用了大然的譯法,也引發「抄襲」的爭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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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图3】

       不過,包括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,與代理「哈利波特」的皇冠出版社,均不認為人名或書名的翻譯可受著作權保護。皇冠版權部莊靜君以「哈利波特」為例,指出「哈利波特」是因特殊情況提出申請並獲得註冊商標,才得以防止別人使用。著作權組也表示,即使出版社在一開始便為翻譯的書名或人名申請註冊商標,也必須符合某些條件才能獲准。然而著作權組也強調,著作權的認定相當複雜、不能一概而論,只要提出證據,仍有上訴的彈性。

       連載漫畫中途換名不是新鮮事,「北斗神拳」、「城市獵人」都曾因「轉檯」而更改書名。最有名的例子當數「小叮噹」,在盜版時期稱為「小叮噹」,台灣出版社取得版權後不僅正名為「哆啦A夢」,連宜靜等一干主角的名字都重新換過,對五、六年級生的童年記憶是個小打擊。「三王」版權風波一旦搬上法庭,「受害者」恐怕也將包括廣大的漫迷。

 

 

 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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